提供抖音账号交易服务,海爪传媒被判赔150万

2026-02-23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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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光头律师的第267篇原创

好的律师不仅是风险事件的“补锅匠”,还是商业模式和企业战略的“风险预言家”

【文末有法律咨询助手·有需自取】


大家好,我是光头律师。

“150万!抖音账号买卖平台栽了!”

近日成都互联网法庭的一纸判决给火热的社交媒体账号交易市场泼了盆冷水。

如果你是手握百万粉丝账号的运营者,或是靠撮合账号交易牟利的中介,这案子你必须看懂。

它不仅关乎一笔赔偿,更藏着互联网行业“流量变现”的合规红线。

今天光头律师就用这个典型案例,给你算清账号交易的法律风险账和商业成本账。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正是大家熟知的“抖音”软件著作权人和产品运营商。

被告四川海爪传媒有限公司,则通过其关联网站“海爪网”,干起了抖音账号买卖的“生意”

主要是提供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交易担保、账号估值,甚至还从中居间撮合,并按成交金额比例收取服务费

简单说,海爪传媒就是抖音账号的“中介平台”

法院最终判决:海爪传媒的行为违反了抖音“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账号”的管理规范,侵害了微播视界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微播视界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万元

这案子的核心争议点其实很明确:

1.海爪传媒为抖音账号买卖提供服务,到底算不算“不正当竞争”?

海爪传媒可能觉得委屈:我就是个“中间商”,账号是用户的,我只是提供个交易渠道,收点服务费而已,怎么就不正当竞争了?

但法院不这么看。

首先,抖音的用户协议里明确规定“账号不得转让或售卖”,这是平台运营的基本规则。

海爪传媒专门针对抖音账号提供交易服务,等于直接“对抗”平台规则。

其次,这种行为会给抖音带来什么?

可能导致账号主体混乱、内容质量失控、用户权益受损,甚至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商业利益。

最后,从法律层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核心是“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海爪传媒明知平台规则却提供“对抗性”服务,本质上是“搭便车”甚至“损人利己”,当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作为互联网法律与数字经济领域的律师,今天从“风险-成本双算”的角度给各位提几点务实建议:

1.对平台方(如抖音)而言

规则先行,明确边界:用户协议中必须清晰、醒目地约定账号归属、使用规范、禁止转让等条款,这是维权的“尚方宝剑”。

技术防控,主动出击: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异常账号交易行为,及时采取限制措施,比事后维权成本更低。

维权要狠,警示要足:对典型侵权行为(如专业中介平台)要果断起诉,高额赔偿判决的“震慑效应”,比多少条用户协议都管用。

2.对互联网从业人员(尤其是账号运营者和中介)而言

别碰“明确禁止”的红线:像抖音这种明确禁止账号转让的平台,尽量别心存侥幸去做专职“中介”或大规模买卖,150万就是前车之鉴。

你可能觉得“法不责众”,但平台一旦较真,第一个被“祭旗”的就是有组织、成规模的服务商。

如果确实需要涉及这个商业交易,就需要提前做好风险防控预案。

3.算清“隐性成本”:即使没被平台起诉,账号交易本身也风险重重。

比如,买家付款后账号被原主人找回怎么办?

账号因“违规转让”被平台封禁,损失谁来承担?

这些纠纷处理起来费时费力,都是隐性成本。

4.合规转型是正道:如果想在账号生态里赚钱,不如考虑平台允许的“内容合作”、“广告分成”等模式,或者为合法的企业号提供代运营服务。

合规的钱赚得才踏实。

最后,光哥想说:

“平台规则是底线,商业利益再诱人,尽量别用违规去换,否则就是给法院送案例,给公司交学费。”

你怎么看抖音账号买卖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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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戏、直播、数字金融等数字经济领域,团队曾为多家游戏公会、游戏发行运营平台、短视频直播平台、MCN机构或公会、金融数据公司、助贷公司,电子通信、通用设备制造等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网信办、大数据局等涉网政府部门提供过法律服务。 


(法律问题咨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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