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自动驾驶违法由车企担责,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IT之家 8 月 25 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今日(8 月 25 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据IT之家了解,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于 2004 年施行,2007 年、2011 年、2021 年修正了个别条款。此次修订草案共 9 章 170 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上道路行驶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等;聚焦“醉驾”“盲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和电动自行车、“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措施;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推行便民举措,便利群众出行等。
据报道,此次修订草案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